澳洲政府以蘋果(Apple)被指誤導消費者為理由,處以 900 萬澳元罰款(約 5200 萬港元)。據當地報章報道,蘋果被指拒絕為曾接受第三方維修服務的用家,修復 Error 53 的問題。
澳洲消費者和競爭委員會(ACCC)早前收到用家投訴,於是展開調查。而蘋果承認,在 2015 年 2 月至 2016 年 2 月期間,最少向有 275 名澳洲客戶表示,如果他們的裝置曾接受過第三方提供的維修服務,蘋果公司就不會再為他們進行維修,包括更換第三方 Home 按鍵後會出現的 Error 53 的情況。
澳洲法院表示,蘋果拒絕為曾接受第三方維修服務的用家進行維修,違反了澳洲消費者法,指維修熒幕與部份零件並不影響手機根幹系統。而蘋果則指 iTunes 出現 Error 53 的原因是 Home 按鍵被更換後,Touch ID 亦被改變,因此不能通過安全性檢查。
事實上,在 ACCC 展開調查期間,蘋果曾針對受 Error 53 影響的用家推出推廣計畫,當中已補償約 5,000 名受有關問題影響的用家。而蘋果的澳洲分部亦已改善員工培訓,以確保他們的服務完全符合當地法例。
資料來源:9to5ma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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