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正推進立法程序,為外賣及送貨等數碼平台工作者訂立工傷補償機制。平台工作者若因工作意外受傷或死亡,平台公司須負責支付相關補償,期望保障水平與現行僱員補償保險看齊。
平台工作者定義將寫入法例
新例將訂明「平台工作者」及「平台公司」定義,並列明工作者因工遭遇意外補償項目及計算方法。勞工處初步構思制訂「平台清單」,只要平台公司符合官方定義,例如透過網絡提供送餐或送貨服務,當局便會將其納入清單,要求平台為旗下工作者提供工傷保障。
病假補償按月入 5 分之 4 計算
平台工作者一旦因工受傷,工傷病假補償將按其過去 3 個月在該平台平均月收入 5 分之 4 計算,至於在多個平台工作或另有正職的人士,平台以外收入不會計入補償計算。保障項目涵蓋工傷醫療費用、永久完全喪失工作能力補償及工傷病假補償。不過當局擬將病假補償期限設定為 12 個月,較《僱員補償條例》下一般僱員 24 個月短。
多平台送單擬分攤賠償
部分外賣員同時於多個平台接單,若在工作期間發生意外受傷,政府初步傾向以分攤形式處理,由涉事平台共同分擔醫療費用、永久喪失工作能力補償及病假補償。此安排期望能反映平台經濟工作者跨平台接單常態,並避免單一平台獨力承擔全部責任。
立法時間表爭取年內完成
行政長官李家超今年 5 月出席工聯會活動時表明,政府將透過立法完善外賣及送貨等數碼平台工作者工傷補償機制,讓新就業形態從業員同樣獲得保障。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早前更親身體驗外賣員工作,以了解前線人員實際情況。當局目標爭取今年內將《數碼平台工作者補償條例草案》提交立法會審議,首階段將聚焦食物及貨物派遞員。
資料來源:香港01
